國營虧損對己不薄 年終超3月
中時電子報作者: 唐玉麟、沈婉玉╱台北報導 | 中時電子報 – 2013年11月26日 上午5:30
中國時報【唐玉麟、沈婉玉╱台北報導】
年關近,虧損嚴重的中油與台電卻要發放逾3個月年終獎金,遠高於民間平均計畫發放的1.16個月,引發在野立委抨擊,經濟部長張家祝不諱言,經濟部旗下國營事業101年度年終獎金出爐,中油3.19個月、台電3.2個月、台糖2.66個月、台水3.6個月、漢翔4.4個月,除了台糖外,其餘均逾3個月。
台電與中油101年度虧損合計逾952億元,但以台電與中油員工平均月薪7萬元計,平均每名員工年薪近110萬元。若以台電總經理16萬月薪計,年薪則達614萬元,引發立委撻伐。
立委許忠信、陳明文、蘇震清等人質疑中油等國營事業虧損,為何仍可領取考績獎金,張家祝說,台電與中油等國營事業均有政策負擔,光是中油去年政策負擔501億元,若扣掉政策負擔(如計程車、大眾運輸系統等),由各部會編列預算支應,就不會虧損。
經濟部說,以台電與中油101年合計虧損逾952億元,但扣掉兩家政策負擔達1509億餘元,反而總盈餘為555億餘元。
經濟部國營會執行長劉明忠強調,今年初對國營事業績效獎金已決議,中油副總經理15職等以上,以及台電董事長部分,若發生公司虧損,就不可領績效獎金,但仍可領考成獎金。至於台電為何僅限定於董事長,並未擴及總經理或副總,他說,這是內部討論結果。
此外,之前立院決議對100年度台電、中油、台糖、台水等4家績效獎金設定1.2個月的上限,劉明忠說,因100年台電等5家績效獎金均逾1.31個月至2.6個月,雖發放完成,但除了漢翔不在立院決議外,其餘4家超支績效獎金部分,均要追回,光是中油就要追回10多億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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